像《巴黎评论》这样的访谈类结集,是有点不好介绍的。阅读时当然并无任何障碍,但访谈者的差异化和他们各种对文学的理解不同,会将我们的思绪拉向许多不同的维度。不过,我还是想要试着来谈一谈不久前出版的该系列的第三卷,这一卷中,收入的作家访谈包括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多丽丝·莱辛、奈保尔、菲利普·罗斯、托妮·莫里森等等。不过要说其中谈得最好的,当属卡洛斯·富恩特斯,此外,埃兹拉·庞德和阿摩司·奥兹的两篇也不错。
需要说明的是,访谈对话类的文字,不仅仅考验的是受访者,很多时候对提问者也是相当大的考验,所谓浅问浅答、深问深答,很多时候是需要参与的双方各走五十步才可。富恩特斯的这篇访谈之所以好看,和提问者的功力也息息相关。而阿特伍德在书中这篇访谈中发挥的“功力”,至多两成吧。另外,也要考虑受访者在接受采访时的年纪,对于持续阅读和思考的人来说,年纪渐长确实可以带来思考的更加深入。
写作习惯男女有别
让我们从《巴黎评论》的一些常规问题入手来谈这本书。通常,有一些常规问题,是绝大部分受访者都会被问及的,比如写作习惯、时间、技巧及给年轻人的建议等等。
在写作习惯上,我们能够结结实实地感受到生活对于女性的要求和对男性是真的不同。这些功成名就的男作家们,当想要表现出自己规律写作的毅力时,他们会说:
“我在早上写作,八点三十分我开始手写,一直到十二点三十分,然后我去游泳。回来吃午饭,下午用来阅读,然后去散步,准备第二天的写作。——富恩特斯”
“我都是从早写到晚,上午和下午都写。——菲利普·罗斯”
“我至少每天在这里(指他的书房)待七八个小时。——奥兹”
而莱辛却只能说,“我带孩子的时候学会了如何在非常短的时间来集中做很多工作,捕捉灵感。如果给我一个周末或者一周的时间,我可以完成的工作你难以置信。”阿特伍德也表示,在人生里她曾经问过自己,是否写作和孩子之间只能选择其一,最后她冒险选择了两个都要。托妮·莫里森则告诉我们,“离婚而有孩子是非常棒的解放。”
可以想见,那些每天只是着眼于安心阅读、写作、健身、散步的男人背后,都有个可以为他们安排好一切的女人,而女性作家大多要面临生活里的重重考验。这当然不仅限于写作这个行当。
阿特伍德在本书的访问里,就提到女性独立的重要性,她说钱对女人很重要,“因为当你在经济上依赖一个人的时候,你的想法改变之大会让你自己大吃一惊。真的,任何人都不例外。”而当人们问她为何笔下的女性角色总是那么多疑的时候,她也会辩驳说,“那不是多疑。那是对她们处境的认识。在一种力量失衡的关系中,如何认识你自己是一件很难的事。”
而即便是到了今天,这种力量失衡的关系,依然遍布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也依然有很多人认为女性书写天生不如男性。
给年轻书写者的建议
接下来,或许我们可以把这些已经功成名就的作家给年轻书写者的建议和写作技巧这两件事,结合在一起谈谈。因为确实,写作技能的增长和年龄很多时候有着正向关系。
约瑟夫·海勒不认为年少成名是一件好事。“如果你已经得到了所有梦寐以求的东西,未来还能给予你什么呢?”他说一个作家在一生中只会被发现一次,如果被发现得太早,这个作家将无法与那一时刻相匹配,“这会对他的个性并肯定会对他的写作本身产生腐蚀性影响。”
接着,海勒又说,假使自己年仅二十八岁就写完了两本书,那么,他会忧心忡忡,觉得那还很不够。但是当他接受《巴黎评论》的访问时,他五十一岁了,才完成了两本书,那就意味着下一本书得到他将近七十岁时才会出现了,他还可以优哉游哉好长一段时间。
我想海勒并非真的想要优哉游哉,他想要说的其实是年轻书写者怎么处理自我与书写的关系。若是恰巧年少成名,是要为了迎合市场、读者的期待,即便心中并无所思所想也要不断“产出”,还是不为外界所动,一心只想供奉心中的写作大神?今天的时代,让很多人不自觉地在行为上偏向前者,所以索尔·贝娄才会引用司汤达的话——在路易十四时代当一个作家不知该有多么幸运,因为谁也不把他们当回事。他们这种低微的身份是很值得珍惜的。
类似的观点,我们可以在好几位作家的访谈里寻到端倪,“哦,上帝,注意我。这就是年轻作家们的做法——并不真的向往神圣!”庞德这样说。“年轻作家的目标就是去写,不要无度酗酒。作品竣工之后,不应自恃就是万能的上帝,在华而不实的访谈中四处散布那点儿并不成熟的意见。”斯泰伦这样说。
而当被问到给年轻书写者的建议时,庞德回答,“增强他们的好奇心并且不要作假。可那还不够。就像仅仅确定肚子痛和仅仅倾倒垃圾桶是不够的。”在这个回答里,我们可以很自然地,从年轻人写作过渡到如何写作这一问题。
小说家说到底是一种职业、是一个专业,在从事这项劳动的人中,我们没办法忽视掉专业技能这件事。我猜这是庞德在上面这句话里真正想要表达的内容,如他在回答其他问题时所说,“技艺是对诚意的一个考验。如果一件事不值得使用技艺来说,它的价值就比较低。”阿特伍德也提到了技艺这件事,她说:“学好这门手艺最有效的方法是,写一部失败的小说,糟糕的小说,或者你不能完成的小说,因为在失败中学到的东西,常常和在成功中学到的东西同样重要。”
也有如海勒这样的作家,高度褒奖技能在写作里的重要性,他说区别小说好坏的关键不在于“写了什么”而在于“如何写”——即作家审美感觉的特质,他的技艺,他进行创造和交流的本事。
对于海勒的观点,我持保留意见,但此处并无篇幅就此展开讨论(我认为一个书写者心中有所思所想,有想要问清楚的问题比只是提供出一个精彩绝伦、技巧完美的小说更重要)。但是写作技巧的打磨确实在中国现当代文学是一个被高度忽视的事情,我们许多国内作家至今仍然停留在说书人的角色中,无法将讲故事和文学加以区分。
但磨炼这样的技巧是辛苦的,甚至是需要自己给自己设立关卡的。好比,明明知道哪条路很容易可以通往目的地,作家却偏不要去走,而是尝试开辟出一条无人之境,当然这中间可能会遇见死胡同,可能会失败,可那样的尝试怕是更值得被尊敬。在这一点上,菲利普·罗斯有他的自觉,他说:“有些创作的开头会让我感到疑惑,并不是因为写得太艰难,而是因为还不够艰难。流畅有可能是一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的标志;事实上流畅可能会是让我停下来的标志,反而是身处黑暗,只能从一个句子挪向下一个句子让我知道可以继续。”
写作和阅读到底有什么用
第三个可以谈论的问题,也是一个老话题,就是写作和阅读到底有什么用?我想,这是几乎每个功成名就的作家都曾经被问到过的问题——写小说有什么用?读小说又有什么用?
确实,小说似乎看上去很难对现实世界产生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尤其是当面对那些急需我们去解决和面对的问题时,小说更是赶不上那里面的急迫,甚至常常显得无力。菲利普·罗斯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他说“写小说并不是一条通往力量的道路。我不相信在我所处的社会中,除了五六个作家之外,因为读了小说而发生什么显著的改变。”奥兹也明白小说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我从来不写短篇小说或长篇小说使人改变自己的想法,当我需要使人改变想法时,我就写政论或文章。”(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我并不会同情如陈映真等将自己政治理念强加于文学中的作家)
但是罗斯也说,阅读小说是一种深层的独一无二的快乐,它是一种让参与者全情投入的神秘的人类活动,不需要任何附加的精神或政治理由——和做爱一样。
我会非常赞同莱辛对作家职责的描述,她说作家需要提出问题,然后引发自己和读者的思考。“我非常乐意看到读者看了我的某本书之后仿佛经历了一场——我不知道是什么——文学赏的甘霖。他们会开始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去思考。这就是我所认为的作家的职责。这也正是我们的功用所在。我们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考虑世界是怎样运行、为了什么运行等问题上,这就意味着我们对于这个世界更加地敏感。”
托妮·莫里森也说自己对观念的复杂性、脆弱性感兴趣。它并不是“这是我所相信的东西”,因为这就不是一本书,只是一本小册子了。一本书是“这也许是我所相信的东西,但假设我是错的……那它会怎么样?”或者,“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我有兴趣发现它对我和对别人或许会意味着什么。”
莫里森也相信写作和阅读让人们可以暂时从外面那个充斥着难以置信的暴力,固执的无知,对别人痛苦的渴望的世界中被拉回,享受短暂精神世界中的片刻安宁。
这些作家普遍对人类外在世界是失望的,但他们确实希望阅读和写作,能够让更多的人找到一小块安宁的角落,同时认真思索,这个世界到底哪里出了问题,那些讲话大声的人说的就都是对的吗?然后,重新寻找值得被我们相信和传承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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